太康年间,洛阳城里有个被人看不起的少年。
姓王,琅邪王氏——却是武将房,在重文轻武的士族圈里低人一头。一岁抓周攥住木刀,十五岁入洛被太学博士斥为"武夫之书",十六岁尚公主,婚宴上父亲坐末席,酒杯空了无人续——满堂朱紫,没一人把他当王家人。
相士潘滔盯着他的眼睛说:"蜂目已露,豺声未改。此人若不食人,必为人所食。"
他不信命,但命信他。
从洛阳到荆州,从荆州到建康,他用半生证明自己不是蜂——是人。散尽家财收人,举荐庾亮反被噬,容挚瞻顶撞却杀苦谏的王棱,上午夸王羲之"佳子弟"下午拔刀灭口——上午是伯乐,下午是屠夫。
永嘉之乱,衣冠南渡。门阀棋局上,他是最狠的棋子,也是最想翻盘的棋手。三计推演,上计保全门户,下计举兵东向——他选了最该选的,败在最不该败的:谋士选了下计,病骨拖垮军令,养子接不住江山。
太宁二年,姑孰大营。他痛醒,叫人取唾壶。壶是碎的——酒后击碎,公主用金线粘好。他摸着金线笑了:
"有人说我将来会吃人。你说,我吃了吗?"
没人敢答。
碎过的东西,粘好了,还是碎的。
他赢了天下,输了天命。